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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市人民检察院共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实践基地”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5-25 [来源]: [浏览次数]:
 

签约仪式现场

揭牌现场

参观市人民检察院党史宣传长廊

集体合影

本网讯(记者 覃昕昱 徐佳萍)为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5月24日,学校与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共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实践基地”签约与揭牌仪式在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晏昱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有仁签署共建协议,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荣明主持。

晏昱在刘有仁一行的陪同下参观了12309检察大厅、案管大厅、司法鉴定中心、院史陈列室,晏昱细心听取了工作人员的解说,对规范化的检察工作和精致化的党史宣传长廊和院史陈列馆给予了高度赞赏。

晏昱代表学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实践基地”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常德市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学校与市检察院长期合作、关系密切,院方为学生实践与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学校师生也不断为常德市依法强检贡献“文理力量”。晏昱提出学校将长期聘请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作为客座教授,传授实务技能;也将派出优秀教师来检察一线挂职锻炼,既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经验,也提高检察机关理论业务水平与办案质量。晏昱相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实践基地的共建,将开启我校和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深度合作、协同育人的新篇章,共同培养出更多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共同为法治常德、法治湖南、法治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有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实践基地”的成立表示衷心祝贺,此次共建有助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检察实务部门和高校教学科研队伍合作发展。刘有仁对建设好研究实践基地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坚持目标导向,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和推动检察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创新发展;二是要坚持服务导向,通过基地建设培养一批精通业务和擅长理论调研的复合型人才;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自觉地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四是要坚持结果导向,通过检校之间的大力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检校的双赢共赢。

参加仪式的人员还有常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监组长江辉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裴国富,专职检委阙兴中等检察官,以及文史与法学学院党委书记王翀、副书记凌云,副院长丁德昌、李进平等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所全体老师。(一审 易姣 二审 杨静 三审 袁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