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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发展新成员工作程序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03 [来源]: [浏览次数]:

 

1.各民主党派制定年度培养发展计划。

2.各民主党派物色和选拔培养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前必须与所在学院、部门党组织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其中,党外博士的发展要向校党委汇报。

3.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确定发展对象,纳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培养教育计划,确定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培养联系人。

4.填写《民主党派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

5.统战部对发展新成员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6.民主党派做好发展对象的政治考察工作,由所在部门党组织提供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材料。

7.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按组织程序发展新成员。

8.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报上级组织批准。

9.各民主党派向统战部交党派市委发展新成员审批书面通知。

10.输入民主党派成员信息库,材料存档。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程序

1.根据市委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市委关于党派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与统战部共同研究,提出换届工作初步安排意见,并向校党委汇报。

2.向民主党派市委提出学校各党派基层组织主委、副主委人选。

3.各党派基层组织确定班子换届工作的意见及班子成员候选人名单,并征求有关人选所在部门党组织意见。

4.统战部就各党派基层组织候选人最终确定的情况向分管书记作专题汇报。

5.向各党派市委通报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准备情况,商定民主党派换届工作程序。

6.做好各民主党派换届工作会议议程安排、领导讲话等材料的准备,落实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7.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组织召开学校各党派基层组织的换届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基层领导班子、主委、副主委。

8.宣传报道。

9.换届材料汇总、保存、归档。

10.换届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