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记者 袁勇军 摄影 杨静)5月19日下午4时,湖南文理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场专题辅导报告会暨党委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三次集中学习在逸夫楼西附楼D103室举行。学校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谷正气教授以《用好制度,选好干部》为题为大家作了一场精彩的辅导报告。党委副书记龚卫明主持报告会。纪委书记曾言,副校长郭国强、李红革、李钢、刘春晖,校领导魏饴、李敏,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齐恒,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教工、学生支部书记聆听了报告。
谷正气书记的报告从修订的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与学习贯彻的实践要求三个方面对2014年1月14日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解读。在第一部分《条例》修订的背景与意义讲解中,谷正气书记指出,原《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于2002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们党的领导干部队伍的发展变化很快。这些变化使得原《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已经难以满足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实践需求。在此背景下,中央决定予以修订,经过系统的研究、调查、修改,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成熟了,并于2014年1月份正式发布推出实行。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报告第二部分,谷正气书记阐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他指出,《条例》共13章71条,分总则、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附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谷正气书记特别强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七点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际,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谷正气书记在报告第三部分强调了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践要求。他指出,《条例》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培养的要求,是我们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各学院党总支书记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精通各项措施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条例精神上来。我们在实践《条例》过程中要注意三点:一要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二要把握《条例》贯穿的基本精神;三要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落实。
谷正气书记最后指出,学校党委及组织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选拔出“好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我校深度转型发展,创建一流的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党委副书记龚卫明对报告会作了小结。他指出,谷正气书记的辅导报告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的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与学习贯彻的实践要求三大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新修订的《条例》是我们今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我们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性,一把手要带头学习掌握《条例》,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要精通并熟练运用《条例》,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了解和熟悉《条例》基本内容,为我校进一步推动深度转型、申硕工作和综合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责编 袁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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