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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总支第三支部学习《湖南文理学院管理人员文明行为公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4-28 [来源]: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 郝雨)4月24日下午,机关党总支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宣传部部长办公室集中学习了《湖南文理学院管理人员文明行为公约》。宣传部部长刘安吾带领大家逐条逐条认真学习了公约内容,支部党员围绕公约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支部书记高春贵主持学习会。

刘安吾宣读了公约的八项具体内容:一是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治理服务水平;二是遵守作息制度;三是遵守工作纪律;四是保持良好形象;五是保持环境卫生;六是养成安全节约习惯;七是增强集体观念;八是改善服务质量。

支部党员在学习后一致表示,拥护学校的决定,坚决执行八项公约。大家认为,管理人员文明办公,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高校更是社会文明的高地,管理岗位作为学校的服务窗口,理应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