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缤纷校园 >> 正文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彭世理来校作法治常德建设宣讲报告(图)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5-30 [来源]: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 郝雨 摄影 召月)5月29日下午,常德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宣讲团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彭世理,在船形楼多功能报告厅为处级干部培训班作了一场题为《关于法治常德建设的几个重要问题》的专题报告。党委书记李民、校长魏饴、党委副书记石子球、纪委书记李敏、副校级督导郭国强、校长助理兼组织部长曾言等出席报告会,全校在任副处级以上干部和教授、博士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党委副书记石子球主持。

报告会现场

彭世理在作报告

报告会上,彭世理围绕什么是法治、为什么要建设法治常德、怎样建设法治常德、法治常德建设的重点和要求是什么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阐述。他说,法治是现代文明国家的必然选择,它既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文明成果,又是一个国家在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下依据法治规律所建设的治国模式,体现着该国人民构建制度文明的创造精神。他指出,建设法治常德对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和省委法治湖南建设战略部署非常重要;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新战略十分必要;是顺应人民群众民主新期盼的内在需要;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极为重要;对于驾驭复杂局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相当紧要。他强调,建设法治常德必须明确和把握六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三是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五是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六是坚持法德协力的原则。最终实现有效规制公权行使,有效保障公民权利,完善法律实施机制得到,普遍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总体建设目标。

此次报告会的目的是帮助我校教师认真学习解读《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精神,使广大老师深刻认识建设法治常德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文明守法、依法治校的观念深入人心。